青浦区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改造项目镇区A地块(公共绿地)(A1a-10、A1b-04、A1b-10、A1d-10、A1e-11、A2a-03、A2a-06、A2b-02b、A2b-03、A2b-06
受上海新徐泾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永利总站app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1. 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青浦区徐泾镇,总面积57251.3 m2,包括10个控规地块,控规编号分别为A1a-10(占地面积163.9m2)、A1b-04(占地面积5765.4m2)、A1b-10(占地面积3600.7m2)、A1d-10(占地面积6000m2)、A1e-11(占地面积22127.8m2)、A2a-03(占地面积810.7m2)、A2a-06(占地面积907.6m2)、A2b-02b(占地面积4921.1m2)、A2b-03(占地面积3159.7m2)、A2b-06(占地面积9794.4m2);10个地块整体东至华徐公路、沈海高速,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京华路,北至广虹馨苑。地块拟规划作为公共绿地(G),结合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地块对应公园绿地(G1)中的社区公园,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2.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沪环土[2020]62号),地块涉及其中需开展第二阶段8项情况中的第1项、第2项、第5项和第6项,即: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2)历史上曾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等;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故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1)监测点位布设与采样分析: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结合系统布点法,在10个地块内潜在污染区域共布设42个土壤监测点和15个地下水监测点(均为水土复合监测点),同时在地块边界外西北侧一定时期内未扰动区域布设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145个(含13个土壤平行样,3个对照点样品,2个堆土样品),18个地下水样品(含2个地下水平行样、1个对照样),5个地表水和底泥样品,并设置13个设备淋洗样、16个运输空白样和16个全程序空白样。
项目组于2022年8月5日-6日完成现场土壤钻孔、安装地下水监测井、土壤样品采集;8月8日-9日完成地下水、地表水样品采集;8月18日完成底泥样品采集。土壤、底泥及地下水样品的监测因子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必测项目45项和选测项目19项,包括:重金属及无机物(11项)、挥发性有机物(3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21项)、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为:pH值、重金属(11项)、VOCs(31项)、SVOCs(21项)、石油烃(C10~C40)、水温、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样品采集后送至具有CMA和CNAS资质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2)监测结果:
土壤:初步调查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7.59~8.95,检出10项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锑、铍、钴、钒)、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土壤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初步调查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7.6~8.2,检出6项重金属(铜、镍、砷、锑、钴、钒)和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5项重金属(六价铬、铅、汞、镉、铍)、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附件5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底泥: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底泥样品中pH值的检测结果为8.10~8.44,检出10项重金属(铜、镍、铅、镉、砷、锑、铍、钴、钒、汞)、石油烃(C10-C40);未检出指标为1项重金属(六价铬)、31项挥发性有机物、2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经对标分析,本次调查底泥样品的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本次初步调查采集的地表水样品中pH的检测结果为7.5~7.6,检出7项金属(铜、镍、锑、铅、砷、钴、钒)、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除总氮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要求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4.结论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